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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龙岩市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7-11-01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2017年底前淘汰我市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7〕48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信产业〔2017〕285号)文件,我们制定了《龙岩市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365bet官网赌场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环境保护局        龙岩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龙岩市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2017年底前淘汰我市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7〕48号)和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经信产业〔2017〕285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确保2017年底前,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达标排放、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坚决予以淘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市场规则,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和倒逼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供给结构,促进优胜劣汰。尊重企业主体地位,保障企业自主决策权,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

  (二)坚持依法依规、政府推动。强化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束作用和技术标准的门槛作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依法依规推动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退出。加强政策引导,完善体制机制,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三)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以市场化和法治化推动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退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同,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三、工作任务

  (一)技术方面。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强全省现有铸造用生铁企业管理的通知》(闽经信原料〔2017〕286号)等有关产业政策规定,全面关停并拆除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发改委

  (二)环保方面。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超过大气和水等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违反固体废物管理法律法规,以及超过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排污的企业,责令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环保局

  (三)安全方面。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到三级及以上等级、且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产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停业整顿;经整改仍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程序予以关停退出;有关部门应当吊销其相关证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安监局

  四、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15日)

  市经信委督促各县(市、区)、经开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全面摸底排查不符合产业政策、不达标排放、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各地对摸排发现环保手续不完备的铸造企业,应督促企业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将企业名单报请当地环保部门依法处置;对摸排发现的落后设备,必须如实全数上报,不留遗漏。根据摸排情况,制定本地区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目标计划,提出整改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落实到具体企业,并及时将整改方案报市经信委备案。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组织退出阶段(2017年11月16日-12月10日)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督促有关企业拆除相应的主体设备,做到应退尽退。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须做报废处理,不得向任何地区、以任何方式转移,并留有拆除相应冶炼设备的录像或图片等资料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工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函〔2015〕97号)要求,严格验收标准,组织开展对淘汰落后设备检查验收工作,逐户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已经完成淘汰任务企业名单及设备清单。要做好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总结,总结报告于12月上旬前以县政府名义上报市政府,并抄送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市经信委要及时了解、掌握全市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加强对各地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的指导。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经信委

     (三)验收抽查阶段(2017年12月11日-12月31日)

  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厅、安监局联合组织对各县(市、区)完成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情况进行验收抽查。重点检查各有关县(市、区)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落后设备全面摸底排查情况、设备拆除情况。验收抽查不合格的,责令各县(市、区)政府限期整改对抽查中发现的以及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问题,经核实后,将予以通报并提请有关方面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厅、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巩固成果阶段

  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日常监管工作。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严格环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禁止铸造企业新上落后炼铁设备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龙岩市推进全面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研究解决全市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  长:林  钦   市经信委副主任

  副组长:金新颖   市经信委原材料工业科主任科员

  成  员:郭生华   市经信委装电机械科科长

          廖占红   市经信委能源科科长

          魏  榕   市发改委工业交通能源科科长

          胡育提   市环保局污防科负责人

          叶竹根   市安监局监安监科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原材料工业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健全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确保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严肃责任追究。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或约谈,限期整改。对瞒报、谎报、漏报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进展情况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市、区),要依法依纪追究该县(市、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了解、掌握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向市经信委报告。市经信委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地区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各地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的指导。

  (四)及时公开信息。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及时向社会公告本地区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的企业名单、落后设备和淘汰时间及完成情况。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强化社会公众监督。淘汰工作实行半月报制度,各县(市、区)、经开区每月1日、25日前将本地区前半月淘汰铸造企业落后炼铁设备工作进度情况报市经信委。市经信委将逐级上报省经信委。

  (五)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各县(市、区)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将职工安置作为重中之重,工作措施要深入细致到位,确保职工有安置、社会可承受、民生有保障。摸清职工底数,指导依法依规做好职工安置工作,做好社会保障衔接。加强风险防范,完善并落实应急预案,及时协调解决职工安置中的突发情况,预防和妥善化解群体性事件。